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深圳市电源技术学会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由深圳市从事电源及相关专业科技工作者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的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和组织广大电源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促进电源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电源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电源科学技术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电源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倡导“献身、创新、求是协作”的精神,为提高深圳市电源技术管理水平做出贡献。特别在组织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扶持和推动新能源技术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团体住所:深圳市。